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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鳌头铝土矿2021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采购公告

来源: 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时间: 2022-02-23 17:57:16

采购公告

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拟对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鳌头铝土矿2021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编制》工作进行直接采购,直接采购单位为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河南地质局,现公告如下:

1、采购人名称: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

2、采购编号:CG202202-ZZKY-PDS-01

3、采购项目及相关要求

3.1采购项目: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鳌头铝土矿2021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编制

3.2项目概况

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汝州市鳌头铝土矿(以下简称鳌头铝土矿)位于汝州市临汝镇。矿区总面积5.0552平方公里,开采矿种为铝土矿、硬质粘土矿,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。

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,掌握鳌头铝土矿矿产资源储量情况,检测资源储量的动态变化,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,按照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》自然资办发〔2020〕54号要求,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豫自然资办函﹝2022﹞1号)的相关精神和汝州市地质矿产局要求,编制鳌头铝土矿2021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。

3.3主要工作内容

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有关要求,通过现场实测结合矿权人所提供的资料,完成鳌头铝土矿2021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(含附件)编制,报告内容应包括矿山生产基本情况、矿山地质测量、探采对比、资源储量估算及增减结果、资源储量平衡表及有关附图等,评审及备案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门年度要求。

每季度对鳌头铝土矿进行现场测量,提交损失量、动用储量季度报表及开采现状平面图。

3.4质量标准要求:按照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山储量年度报告管理的通知》(自然资办发〔2020〕54号)以及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豫自然资办函﹝2022﹞1号)等文件要求编制,对方案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负全责。

3.5工期:按照地方自然资源部门要求时间节点上报2021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及相关图件,评审及备案要求符合自然资源部门年度要求。工作时间以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为准。

4、报价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要求

4.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;

4.2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,具有良好资金、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,良好的管理能力,经验、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;

4.3、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报价资格没有被取消,财产没有被接管、冻结、破产状态;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。

4.4、在承接类似于本项目的相关业务中,没有出现报价人负主要责任的安全、技术、质量、商务等纠纷,没有产生严重后果,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不得在招报价数据库中存在不良记录。

4.5、应具有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,包括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、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。

4.6、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;

4.7、近三年来有编制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业绩。

5、采购文件的获取

采购文件的价格为200元/份,购买后该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选与否均不予退还。采购文件必须通过联系人获取,未通过联系人获取采购文件的均视为无效采购,取消其报价资格。拟报价人必须将付款凭证原件、传真(或扫描后电子邮件)传送至联系人后方可取得采购文件(纸质版或电子版)。纸质版可到采购人处领取,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报价人联系人邮箱。

汇款信息如下(必须是公对公汇款):

开户名称: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

开户行:中国银行焦作山阳支行

银行账号:2598 6545 5392

汇款备注中,须注明“鳌头铝土矿2021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项目采购文件费

6、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:2022年2月23日-2022年2月28日16:00

7、报价截止时间/唱价时间:2022年3月1日14:00

8、采购文件递交/唱价地点: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会议室

地址: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七贤镇中州铝厂院内

邮编:454174    联系人:张丽红

电话:0391-3505375(13849017096)

邮箱:zhanglihong101@126.com

技术咨询人:张尧钦15093428763

      

中铝中州矿业有限公司

2022年2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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